某道路施工工程水案受损原因:百年一遇的洪灾; 索赔金额:1.2亿元人民币。 案情:某国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被保险人”)是一家国有工程建设的企业,通过招标投保了工程一切险,保额约8亿。2016年马鞍山百年一遇的洪灾,被保险人整个道路工程已施工路段被冲毁、路基损坏、大量设备、建筑材料等被水淹,向保险公司提出了1.2亿的巨额赔偿请求。 公估经过:某保险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委托评估某施工工程水灾损失,2016年07月12日,我司接到保险公司委托,公估一起道路施工现场因水灾引起的损失。在接到委托后,我司当即与保险人联系了解案情,随后便迅速派公估师赶往工程项目所在地,会同保险人及被保险人一道前往受灾现场进行查勘。 在查勘过程中,我司公估人员对工程路基及公路桥段每个受损项,都进行了逐个详细查勘、丈量和拍照,并编入现场查勘记录,经现场参加人员核对无误,签字归档。对于被保险人反映的施工便道上存放的水泥、钢筋、定型钢模板等材料被水冲走的情况,由于此时水位未退去,无法查勘,因此我司在将受损项目记录后,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,等水位退去之后进行再次查勘。 2016年8月3日,我司在保险方、施工方的相关人员陪同下对公路桥段进行了第二次现场查勘。然而由于当时水位还是比较高,加之水体浑浊,只看到隐约的点点水泥、钢材、栏杆迹象,无法准确,精度的核定损失的规格与量。谨慎起见,我司决定需再次等水位下降后,进行复勘。2016年8月30日,水位已经完全退去。我司当即组织公估师进行了第三次现场查勘,最终核定了损失的材料规格与量,确定了具体的损失项目。结果:经二个月的查勘、鉴定、定损、理算等工作,公平、公正、优质、高效地向保险公司建议赔付5000万元人民币。为“第一大案” 的赔付提供了科学、合理、准确的依据 。 影响:该案的成功公估,从实践上证明了我公司对重大、疑难损案的公估组织协调能力、大兵团作战能力、把握现场能力、业务谈判能力、正确掌握和运用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的能力,一改过去大宗的保险赔案在处理过程中双方互不信任、争议不断、反复性大、久拖不决的局面。赢得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共同赞许,也在安徽公估界产生了巨大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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